在啟動、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。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:
1.防爆安全型(標志A)。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、電弧或危險溫度,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。
2.隔爆型(標志B)。其結構為全封閉式。即使在電氣設備內部爆炸,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,從而排除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。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。
3.防爆充油型(標志C)。將可能產主火花、電弧或危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,使外部可燃氣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。
4.防爆通風充氣型(標志F)。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氣體,并使其保持正壓,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電氣設備。
5.防爆安全火花型。在電路系統(tǒng)中,正常情況產生的電火花,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。該設備按至小引爆電流分為Ⅰ、Ⅱ、Ⅲ級。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,用于儀表和通訊。
6.防爆特殊型(標志T)。這種結構不屬于上述各類型,而是采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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